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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一有兄姊係咪必收?2027自行分配兩類學位及關係證明核對

作者:schoolland.hk · 發布:

適用範圍:2027年度小一(2027/28入學);自行申請及結果發生於2026。 以下按所列官方來源整理;年度規則、校方通知及個案資格可能不同,請核對最新公告。文中已過的日期屬該輪安排,不代表仍可申請。

小一兄姊必收並非只要一家人與學校有關係就適用。以2027年度官立及資助小學自行分配學位為例,兄姊在申請的那所小學就讀,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,屬教育局所列的甲類,符合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。兄姊在同址中學部讀書、親屬已從小學畢業等情況,則要另看乙類計分準則,不能一律當成必收。

2027年度自行申請期已截止。已遞交申請的家長可用下列方法檢查所填關係和證明,並留意結果;準備其他年度的家庭,應查閱該年度教育局安排,不應直接沿用本年度日期或假設個案必然合資格。

先用三個問題判斷關係

第一,親屬是申請兒童的誰?教育局甲類寫的是兄姊及父母,不能把所有親戚、朋友或舊生關係統稱為兄姊必收。家庭關係較複雜時,應向學校及教育局說明實際情況,查詢應如何申報和證明。

第二,親屬與哪個學段有關?「在該小學就讀」與「在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」是不同描述。名稱相近、同一辦學團體或同一校舍,都不應令家長自行把中學部當作申請的小學。

第三,親屬目前是就讀、就職,還是已畢業?在讀兄姊與已畢業兄姊屬不同情況;父母是該小學職員,亦與父母是畢業生不同。把學校全名、學段及狀態記下,再對照申請資料,比只記「有關係」可靠。

自行分配兩類學位有甚麼分別?

教育局2027年度常見問題將自行分配學位分為甲、乙兩類。甲類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,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;符合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。這個表述有指定的申請學校和關係,並非全港任何小學都須取錄。

不屬甲類的申請由學校按乙類計分辦法甄選。分數決定取錄先後;同分人數超過相關剩餘學額時,以隨機方式決定同分者次序。乙類的分數不等於保證有位,也不能由分數推斷某所學校的實際取錄機會。

要分清個案是否屬甲類,還須如實申請及提供相關證明。對親屬狀態或學校資料有疑問,不要自行勾選最有利的一項;應先向申請學校查詢,必要時再向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確認。學校對個別資料的核實,不能由一篇一般指南代替。

同址中學、幼稚園及校友關係

教育局家長簡報的乙類計分準則列出:兄姊在與申請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,該項關係為20分;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,該項關係亦為20分。這兩項不是甲類必收,不能省略「同一校址」或父母「全職」等條件。

父母或兄姊是申請小學的畢業生,則是另一項10分關係;並非因為父母是校友,就自動歸入在該小學就職的甲類。以上關係同屬簡報列出的同一組項目,該組只能選一項,不能把符合的各項相加。

兄姊讀幼稚園、學校名稱相似但校址不同,或親屬已離校等情況,不應只憑校名猜測類別。尤其當學校有多個校舍或學段,宜問清申請的是哪一所小學、親屬就讀或工作的部門及其校址,再依當年準則處理。

假設例子:同一個家庭,三種關係

假設家庭的哥哥正在申請學校的小學部就讀,妹妹申請同一所小學。家長應向學校核對哥哥在學狀態、兩人關係及需要的證明;若屬教育局所列甲類,妹妹屬必獲取錄的申請類別。這不是毋須遞交或核實資料的意思。

假設另一家庭的姐姐在與申請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。姐姐不是在該小學就讀,家長不應把這項當成甲類;應按乙類相關條件及證明向學校核對。

再假設父親曾從該小學畢業,但現時並非該小學職員。這是校友關係,不是父母在該小學就職。若申報畢業生關係,應先確認學校接受甚麼證明,不能只靠家人口述當作已獲分。

一份親屬關係核對表

可為擬申請或已申請的學校開一行,逐項整理:

  • 學校資料:小學全名、校舍地址、申請年度及申請編號。
  • 親屬資料:與申請兒童的關係,以及就讀、就職或畢業的狀態。
  • 部門資料:親屬所屬的小學、幼稚園或中學部名稱和地址;如涉及同址及全職條件,清楚列出。
  • 證明索引:有哪些文件、文件上姓名是否一致、哪一項關係需要學校核對。實際提交格式以教育局及學校要求為準。
  • 查詢紀錄:接聽部門、聯絡日期、答覆內容及是否需要進一步書面確認。

家長可先聯絡學校詢問:「這段親屬關係應按哪一類申報?你們需要哪些關係及在學或就職證明?如果文件姓名不同,應如何補充?」詢問時提供真實情況,但避免在未確認接收渠道前傳送整套身份文件。

若已提交後發現填錯或文件不足,應盡快向申請學校及教育局查詢跟進方法,不要自行假定可以重新交另一份申請,也不要把電話中初步答覆當成已完成更正。保存查詢紀錄和校方正式通知,方便核對結果。

如果兄姊正處於畢業或轉校階段,更要把實際情況和相關時間告訴學校,不要自己猜測以哪一天的狀態為準。可問校方需要甚麼在學證明、資料如何更新,以及有疑問時應向教育局哪個部門跟進。未獲明確答覆前,家庭的分類只供整理,不能當作校方已核實的結果。

常見錯誤及問題

哥哥不在香港讀書,妹妹可否當首名出生子女?

不可以只因哥哥不在香港出生、就學或不是香港居民,就把家庭中非最年長的申請兒童當作首名出生子女。教育局的首名出生子女項目指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;個案關係有疑問應直接查詢。

兄姊是同一辦學團體中學的學生,就一定有20分?

不能只憑辦學團體相同判斷。簡報所列關係包括與申請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,並要求適當文件證明;應向學校核對實際校址、部門和文件。即使符合該計分項目,也不等於甲類必收。

已畢業的兄姊和現正在讀的兄姊有何不同?

教育局甲類所述是在該小學就讀的兄姊;父母或兄姊是該小學畢業生則列在乙類計分關係。不能把畢業狀態當作目前在讀。若對申報時的狀態有疑問,請向學校按實際個案查詢。

核對的重點是先確定學校、學段、關係及狀態,再找相應文件。完成核對後,按學校與教育局公布的結果及後續安排處理,不要把家庭自行分類當成正式取錄通知。

Sources